取銷颱風假!行嗎?

吳德榮2016/3/18

 

柯P此行赴美考察得知美國的市長並不需駐守防災中心,且沒有放颱風假的問題,深感認同,因此回國後提出取銷颱風假之議,但遭到群起反對,可見美國是美國,台灣是台灣,民情已無法相提並論。由於颱風侵襲的本質是帶來災損的,即然無法把它消彌於無形,也要讓損失由全民公平來分擔,制度上朝此方向來設計,方可減少反對的聲浪。

 

首先要縮小勞資雙方立場的差異,以每年颱風侵台,平常日必須放假的平均日數當標準。假設是3天,如果當年「颱風假」超過3天,則超過的天數需補上班,以取得勞資雙方的平衡點,可減少意見的對立,而不要單純把它視為要或不要颱風假的問題。合理的「颱風假」制度,因有補上班的補救措施,可以引導決策者採用「不確定預報與風險管理」的方式,可避免「該放未放」的嚴重情況發生,民眾福祉才得以獲得保障

 

令人擔憂的是媒體扮演的角色,屢屢鼓勵首長去追求「零損失」的決策模式,而以「神」稱之。這是危險而要不得的,因為資料的本質是不確定性的,為避免發生「該防未防」的嚴重後果,偶爾因「風險管理」而多放了一天不符合標準的颱風假,要坦然接受,決策者不需感覺「對不起國家民族」,因為只要出發點是以民眾的生命安全考量,如果有合理的「颱風假制度」配合,更可問心無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