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談颱風假吵翻天

吳德榮2016/9/29

「梅姬」又激起各界對停班停課的探討,以各自的立場發表意見,媒體甚至於發表相關網路民調的結果,以「吵翻天」來形容一點都不為過,真希望這一次的討論,真能有可行性的方案產生,改變逢颱必吵的現況。

 

首先全國都要建立共識:停班停課的主要目的,是在於確保民眾的生命安全。其他的因素皆屬次要,不應讓次要因素阻礙制度的建立。全民也要面對真相:預報資料一定有誤差,愈新的資料誤差愈小。首長參考存有一定誤差的預報資料做決策,只要心存是在確保民眾的生命安全,所以遇「模稜兩可」的狀況,就會選擇「多放」來避開致災的風險。至於在次日清晨的決策雖會為民眾帶來一些不便,但如果民眾能瞭解這比前一晚決策,更能保障自己的生命安全,「不便」與「生命安全」的差別,相信也是很容易選擇的。

 

多放的颱風假怎處理?如果不補,首長承受的壓力是極大的,因為每多停班課一天,全國會多損失數百億的產值,使得首長必須以「神」自我期許,他的決策每次都自我要求必須正確,如遇到「模稜兩可」的情況時,未必會以「多放」來處理,因此遭遇「該放未放」導致人命損失的風險大幅提高,「颱風假」在追求「保障民眾生命安全」目標就無法達成。所以補班課的措施,大家可能沒想到,竟然也成了為要達成保障「民眾的生命安全」終極目標之一環。

 

天然災害停止辦公及上課作業辦法規定:(一)根據氣象預報,颱風暴風半徑於四小時內可能經過之地區,其平均風力可達七級以上或陣風可達十級以上時,停止辦公及上課。(二)風力未達前目停止辦公及上課標準之地區,因受地形、雨量、交通、水電供應等特殊狀況明顯影響通行安全或辦公上課有困難者。(三)停止辦公、上課後,該地區因颱風過境造成普遍性災害,其風力雖已減低,未達第一目停止辦公及上課之標準,仍須繼續停止辦公及上課,以利善後清理者。

第一目之可行性,必須是氣象預報有能力精準掌握,在什麼時間?什麼地點?風力會達幾級?雨量有多少?幾乎把整個「作業辦法」的成敗,建立在超過科技能力的基礎上,所以執行多年以來,爭議從未少過。其實整個「作業辦法」還有第二、三目之彈性原則,首長是有很大的權力的,只要符合追求的目標「保障民眾的生命安全」皆可停班課,例如28日各地風力已小,但為災後整建,首長是有權可停班課的,且不容別人置喙。

 

是否符合停班課日?可採事後經縣巿主管會議綜合討論,不僅只依據氣象實測資料,該縣市受災狀況及是否需復建也應一併列入考慮來認定,故「作業辦法」的角色只要略為調整即可,並不需大幅修改。至於「多放」的颱風假如何補?也是可以討論的,民眾只要瞭解了多放的假,是首長為了保障大家的生命安全而多產生的,擇日補班課也是可以諒解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