柯本氣候分類


請問柯本氣候分類原則與其使用在世界氣候帶的分類情形?
  1. 氣候分類(Climatic Classification):最早之氣候分類由希臘人所創,依據太陽對不同緯度之影響將南、北半球各分為三個「數學氣候區」即:無夏區、中間區及無冬區。後來此等名詞稱為熱帶、溫帶及寒帶。最先改進氣候分類者為19世紀的蘇班(Alxander Supan)其分區係以實際溫度為據,分為一個「熱帶」,兩個「溫帶」,兩個「寒帶」,蘇班並劃分全球34個氣候區。過去主要氣候分類,係最常用之柯本氏(W.Koppen)分類(1918)及桑四維(C.W.Thornthwaite)(1931)分類。
  2. 柯本根據年平均及季平均溫度及雨量從事於「地理氣候系統」之劃分;其氣候區用字母符號表示之,主要分類為:熱帶多雨氣候(Tropical Rainy Climate)、乾燥氣候(Dry Climate)、溫帶多雨氣候(Temperate Rainy Climate) 雪林氣候(Snow Forest Climate)、苔原氣候(Tundra Climate)及冰凍氣候(Perpetual Frost Climate)。1934年,高辛斯基(Gorczynsiki)以十位數字分類,與柯本之分類相似。1931年桑四維之「生物氣候學系統」係利用降水有效度(Precipitation Effectiveness)區分溼度區,以熱力有效度區分溫度區,並以字母符號表示其區域。1948年桑四維介紹一種「理性」分類法,用位蒸散量(Potential Evapotranspiration)測定熱效應,並與雨量相較而得一「水份指數」(Moisture Index),且表示出水之剩餘和缺乏之量及期間。
  3. 氣候分類是氣候學中相當重要一部份,建議多看有關的氣候學(因為氣候學有很多種)。